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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2015-07-20 09:22  

 

豫政 〔2015〕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加快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生产性服务业涉及三次产业诸多环节,处于产业链两端和价值链高端,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融合性和创新性,是区域竞争的制高点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增速换挡、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有利于更好地依靠技术进步和人力资本,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引领产业层次提升,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换;有利于弥补服务业发展短板,推动服务业扩规模、提水平、强支撑,助推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激发内需潜力,促进创业创新,改善就业和民生,将巨大需求潜力转换为现实生产力,对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和现代农业大省,促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基本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先进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和现代农业大省建设,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导向,以产业服务能力提升为核心,以技术智力支撑、载体平台建设、产业互动融合、企业品牌培育为抓手,强化创新驱动,深化改革开放,完善保障政策,全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实现三次产业在更深领域、更高层次互动融合,构建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体系,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三)基本原则。

 

  ———坚持融合创新促发展。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催化剂、加速器的作用,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推动产品、业态和模式创新,实现产业由生产制造向服务制造转型、经济由要素规模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

 

  ———坚持集聚集约促发展。依托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和服务业专业园区等载体平台,因地制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科学布局,集聚要素资源,促进产城互动,增强区域综合服务能力和竞争力。

 

  ———坚持开放引领促发展。树立全球视野,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大力承接生产性服务业转移,积极融入全球生产链和价值链,构建开放发展新格局。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支持促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破解瓶颈制约,鼓励公平竞争,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主动性,激发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内生动力。

 

  (四)发展目标。力争2015—2020年,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较快发展,增加值增速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速和全国服务业增加值平均增速,基本形成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相适宜的服务体系,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

 

  ———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先导性、引领性的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现代物流、信息服务、金融、电子商务等重点产业比重显著提升。

 

  ———集聚程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建成80个规模较大、集聚度高、特色鲜明、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生产性服务业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基地。

 

  ———龙头带动作用突出。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机构,打造形成一批国家级、省级知名服务品牌,业务收入超50亿元的大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30家。

 

  二、重点领域

 

  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研发设计、融资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一)现代物流。

 

  1.发展方向: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依托航空港、铁路港和内陆无水港,加快构建对接国内外市场的空运、陆运、海运枢纽和网络,形成全国重要的物流通道枢纽。加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物流园区、分拨中心和配送网络,加快发展陆空、陆海、公铁等多式联运,积极推行集装箱运输、甩挂运输等先进方式。大力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物流骨干企业。推进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鼓励制造企业剥离外包物流业务,引导物流企业提升供应链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智慧物流,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导航及地理信息等技术应用,提升物流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物流配送网络,鼓励发展共同配送,完善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机制和设施。

 

  2.重点任务:一是打造“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通道枢纽。加快郑州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建设,开辟、加密国际货运航线航班,构建以卡车航班为主的地面集疏运体系,大力引进基地航空公司和国际物流集成商,支持建设航空货物中转集散中心、快件分拨中心等功能设施,推进高铁快件集散处理中心建设,力争2020年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100万吨。提升郑欧国际货运班列运营水平,加快建设境外分拨配送中心,增加出入境口岸和目的地,向西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扩大国际货运规模,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推进以郑州国际陆港为核心的无水港建设,加强与青岛、天津、上海、连云港等港口合作,扩大公铁、海铁联运规模,增强沙颍河、淮河通航能力,向东链接海上丝绸之路,2020年铁路集装箱吞吐量超过50万标箱。依托我省区域物流节点城市和铁路、公路等交通骨干网,建设一批省际物流集散中心,形成连接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珠三角经济区的物流通道。二是提升物流园区功能。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一批货运枢纽、生产服务、商贸服务、口岸服务、综合服务等类型的物流园区,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培育工程,争取培育省级示范物流园区50家、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2—3家。三是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大力发展冷链、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等行业物流,增强快递服务制造业能力,完善产业集聚区、产粮大县配套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专业物流服务基地。开展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试点,培育发展30家两业联动龙头企业。四是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加快郑州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整合挖掘社会资源,建设共同配送平台,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和扩大业务规模。研究制定破解城市配送瓶颈制约的政策措施,鼓励建设开放式电商快递配送信息平台和社会化仓储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终端配送网点设施,支持洛阳市申建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加快推进农村物流配送网络建设,促进城乡物流一体化发展。五是加强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设完善一批区域性、行业性的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物流云平台建设,建成全省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支持物流企业开展国家甩挂运输、物流服务标准化等试点。

 

  3.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邮政管理局、民航办、财政厅、质监局、郑州铁路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二)信息技术服务。

 

  1.发展方向:积极发展涉及网络新应用的信息技术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深化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加速制造业服务化转型,推动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生产等加快发展。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企业的信息技术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行维护、测试评估、信息安全等系统化服务,促进工业生产业务流程再造和优化。鼓励软件、信息服务提供商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发适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加强农村信息网络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

 

  2.重点任务:一是实施“宽带中原”战略。深化与国家三大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塔集团公司战略合作,巩固提升郑州信息集散中心和通信网络交换枢纽地位。加快推进城市百兆光纤、通信村村通等工程建设,积极申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深入推进“三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加快郑州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和郑州、鹤壁、漯河、济源等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推进郑州、洛阳、平顶山等市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试点工作。二是大力发展软件服务。重点发展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整体解决方案,每年推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工业软件和典型行业解决方案。鼓励大型制造业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化部门剥离,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创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争取到2020年,建设省级软件工程中心20家,实现软件业务年收入800亿元。三是强化新技术推广应用。在制造业重点行业开展“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试点,推广应用数控、传感器、工业机器人等先进技术。加快国家和省级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建设,面向产业集聚区及工业企业提供软件服务和行业资源库,到2020年,力争国家试点平台企业用户达到5万家,省工业云平台基本覆盖制造业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北斗导航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信息安全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四是推进基地园区建设。加快建设郑州、洛阳2个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物联网骨干企业。推进中国联通中原数据基地、中国移动(郑州)数据中心、阿里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百度云计算中心、奇虎360数据中心、洛阳景安云计算和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建设,加快国家基于云计算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试点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建设信息技术服务专业园区,加快推进郑州航空港台湾软件园、郑州北斗云谷产业基地、郑州软件园、中原国际软件园、惠普(洛阳)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等建设。

 

  3.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通信管理局、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三)电子商务。

 

  1.发展方向:大力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开展原材料、工业品网上交易、定制、销售等业务,实现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发展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等交易方式。加快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和移动电子商务。深化电子商务服务集成创新,加快并规范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评估等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业务。鼓励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加强电子商务信用、质量监管和统计监测等体系建设。

 

  2.重点任务:一是实施电子商务进企业、农村和社区工程。支持世界工厂网、企汇网、众品商城等本土企业建设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豫货通天下”制造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对接活动,建立互动发展平台和机制。支持制造、流通企业依托现有服务网点建设升级一批线上线下服务中心。整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网络资源,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支持城市社区设立电商综合服务点,开展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网上预约、社区配送等服务。力争2020年全省应用电子商务开展内外贸易的企业占比达到85%以上。二是推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制定完善支持政策,加快河南省电子商务产业园、郑东新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河南网商园、中国中部国际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基地等重点园区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发展。力争到2020年,每个省辖市建成2个以上综合电商园区,80%的县(市、区)建成特色电商园区。三是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申建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建设,建立E贸易商业运行体系。推动河南保税物流中心与郑州出口加工区整合申建综合保税区,建设全国邮政第四转运口岸,开展国际邮包集中通关、国际中转和集散分拨业务,到2020年,全省跨境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500亿美元。四是推进电子商务人才基地建设。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合作模式,支持电商企业与高校、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合作,开展电商孵化和业务培训,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到2020年建成20个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3.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工商局、邮政管理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四)研发设计。

 

  1.发展方向:积极开展研发设计服务,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互联网技术,加强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工业设计,促进工业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支持研发设计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产品。整合现有资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产学研用合作,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培育专业化、开放型的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支持开展产业联盟协同创新,面向产业集群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专利运营、分析评议、专利代理和专利预警等专业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主要由市场评价创新成果的机制,加快研发设计创新成果转化。

 

  2.重点任务:一是加快研发设计基地和中心建设。支持创建中原城市群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国家技术转移郑州中心建设,支持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和世界500强企业在豫设立新型科技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国家和省级研发设计平台,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工程研发机构15个和重点实验室15个,培育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8家、省级工业设计基地和示范园区6个。二是提升重点产业研发设计能力。突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食品、现代家居、服装服饰、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集聚高端技术和人才,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提升企业研发设计能力。实施大中型企业省级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剥离内部研发设计机构、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方式,组建和发展独立的研发设计服务企业。三是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功能。支持郑州、洛阳等基础较好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开展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集群。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行动计划,加强与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对接合作,建成15个高校孵化基地和大学科技园。完善大众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和支持政策,推动建设100个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提升全省知识产权拥有量和质量。

 

  3.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五)融资服务。

 

  1.发展方向:整合要素资源,创新融资模式,完善服务体系,增强支撑经济发展的融资服务能力。加快区域性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银行类融资服务,鼓励发展产业基金、股权、证券、信托、债券、保险等融资产品,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积极拓展融资租赁服务领域,推动服务产品创新,建立形成渠道多样化、监管统一化、制度规范化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

 

  2.重点任务:一是推进重点融资平台建设。巩固提升现有交通、航空、水利、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创新融资方式,满足重大工程和项目融资需求。推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增强中小企业网络融资服务平台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集团)创建新的产业融资平台。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二是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省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探索建立财政、国有资本收益滚动投入机制,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大型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健全企业上市融资服务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海外市场上市或挂牌,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并购重组再融资。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引导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心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中小企业私募进行融资。鼓励省内企业与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进企业资产证券化。推动融资性担保行业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三是建立完善融资租赁服务体系。大力开展大型制造设备、施工设备、运输工具、生产线等融资租赁服务,采取离岸业务、跨境租赁业务、出口设备保税租赁业务等形式发展跨境融资租赁。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大型航空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成立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公司,参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政策,开展保税融资租赁业务。

 

  3.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六)节能环保服务。

 

  1.发展方向: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转移、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打造“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强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市场化、企业化和专业化运营管理,鼓励推行环境服务总承包、环境治理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

 

  2.重点任务:一是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加快制订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服务管理办法,完善节能环保配套政策措施和标准体系,落实应对国外低碳技术贸易壁垒的政策措施。二是支持第三方节能环保机构发展。完善节能量第三方审核机制,支持重点用能单位和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培育10家以上年营业额超亿元的专业节能服务企业。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培育20家技术先进、运营管理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环境服务公司。支持设立低碳经济与节能减排发展研究中心和实验室。鼓励省内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利用技术和人才优势开展社会化节能环保咨询、技术推广、设计、评估、检测、运营等专业服务。三是加快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建设20个废旧电子电器、废塑料、废金属回收处理基地和10个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开展以旧换再(再制造产品)试点,支持制造业骨干企业提供个性化再制造服务。

 

  3.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保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商务厅、财政厅、工商局、质监局、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七)检验检测认证。

 

  1.发展方向:加快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发展,加强计量、检测技术、检测装备研发等基础能力建设,大力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计量、检验、标准、认证等服务。加快发展药品、医疗器械、农产品、食品等检验检测和进出口检验检疫服务。积极发展在线检测,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体系。

 

  2.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检验检测认证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构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加快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支持粮油及肉制品、建筑装饰材料、车用乙醇汽油、水表等国家质检中心入驻。加快将食品农产品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成国内一流的公共检测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新乡、许昌等市检验检测基地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省国家质检中心和检测重点实验室达到60个左右,省级质检中心达到150个左右。二是发展检测服务合作联盟。优化资源配置,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发展,推进整合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支持我省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技术机构组建或参与技术合作联盟,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三是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制定质监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意见,推动专业和市、县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加快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培育发展一批技术服务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3.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分别负责。

 

  (八)商务服务。

 

  1.发展方向: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广告会展、知识产权、营销策划、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法律税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专业咨询服务,推动商务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重视培育品牌和商誉,健全职业评价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执业培训和行业自律。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推动商务咨询服务国际化发展。

 

  2.重点任务: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行业竞争力和社会公信力的大型事务所和中介法人机构,打造一批高端商务中介服务集群。依托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街)等发展载体,推动商务服务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争取到2020年,培育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商务服务业集群20个和税收超千万元的商务楼宇100栋。推进郑州区域性会展中心建设,积极承接国际性、全国性展会,做精做强具有产业和地方特色的常设性会展,建设河南会展业指南网,扶持发展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争取更多品牌展会列入商务部支持展会目录。实施知识产权倍增计划和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审查河南中心、河南省创新与知识产权服务产业园、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园试点园区、郑州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整合优质广告资源,大力发展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营销发布、代理服务,创新移动通讯、网络视听、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培育一批大型广告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加快中原广告产业园建设,开展省级广告产业园创建和认定。

 

  3.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商局、财政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九)服务外包。

 

  1.发展方向:抓住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向国内转移的机遇,积极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大力培育在岸服务外包市场,积极发展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等重点领域。鼓励工业企业适应社会化、专业化发展要求,外包非核心业务。鼓励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购买专业化服务。加强与国内外服务外包龙头企业战略合作,扩大软件开发、应用服务、系统工程承包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出口。

 

  2.重点任务:一是建设服务外包城市和基地。大力支持服务外包产业载体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示范园区创建活动,支持郑州、洛阳等市申建国家服务外包城市。加快推进洛阳恒生科技园、洛阳国家大学科技园、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省级示范园区建设。二是培育发展龙头企业。支持壮大服务外包主体,以欧美、日本、印度等国家为重点,吸引一批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落户,推进双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升我省服务外包企业竞争力。三是拓展服务外包范围。加强与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南京、苏州等示范城市服务外包企业合作,支持设立上海服务外包交易促进中心郑州分中心。加强与欧美、日韩、印度、新加坡等国家服务外包业务合作,扩大离岸外包业务规模,支持郑州、洛阳等市开拓国际服务外包市场。

 

  3.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分别负责。

 

  (十)售后服务。

 

  1.发展方向: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分离售后服务,成立专业化的售后服务公司,完善产品“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制度,推动维护维修、产品配送、安装调试、以旧换新等传统售后服务发展,积极发展远程检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新业态。健全售后服务认证制度和质量监测体系。

 

  2.重点任务:落实国家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减少售后服务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售后服务重要平台、重点工程等的资金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省辖市建设国家售后服务质量监测中心。在汽车、家用电器、电子商务、家具建材、手机、电脑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售后服务标杆企业。完善产品质量担保责任制,探索发展符合市场规则的产品“三包”责任保险。推进售后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维修检测、二手货交易技术鉴定、电子商务、产品回收利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服务标准。探索电子商务等售后服务新模式。组织开展“三包”专业知识培训和重点商品专项检查,建立售后服务质量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

 

  3.责任单位:省质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

 

  (十一)人力资源服务。

 

  1.发展方向: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创新,以需求为导向开发面向不同产业、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整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积极发展第三方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筹利用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等培训资源,强化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开发培训,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化建设,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方便可及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

 

  2.重点任务:一是优化政策发展环境。实施全民技能振兴、职教攻坚、技能人才回归工程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制定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加快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二是培育优势企业品牌。重点培育一批拥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团,加快推进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在全省建设245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战略,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争创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支持列入服务业重点企业名录。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支持各地依托优势建设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加强政策调节、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拓展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服务产品推介等业务。四是强化区域人才开发合作。制定推进区域人才开发合作的政策措施,完善区域合作交流机制,在资源共享、政策共认、项目共建等方面深化合作。

 

  3.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工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分别负责。

 

  三、推进措施

 

  紧紧围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大改革创新、开放合作、政策扶持、载体建设、企业和人才培育力度,不断激发活力、释放潜力、增强动力,推动我省生产性服务业提速发展。

 

  (一)深化改革创新。将改革创新作为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快服务业试点改革,推进郑州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科技、知识产权等领域改革试点工作,争取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纳入国家综合试点范围。对涉及面大、影响广泛的改革领域,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改革创新,着眼于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电信、铁路、民航、公用事业等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重点行业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深化国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三是进一步放开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建立面向社会的重大项目发布推介制度,不得对社会资本设置歧视性障碍。进一步减少生产性服务业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加快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四是深化国有服务业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推动大型骨干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实现企业内置服务市场化、社会化。鼓励民间资本、外资参与国有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五是健全行业性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特许经营、合同委托、服务外包等服务模式,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政府购买力度。六是推进财政扶持政策改革,完善财政涉企资金使用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支持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集聚发展。

 

  (二)扩大对外开放。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开放合作。加大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开放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生产性服务集团、行业协会、国际性组织入驻,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研发中心、采购培训基地,引进先进的运作方式、服务模式和管理经验,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水平。二是完善政策法规。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相关领域外资准入限制。依托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借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和做法,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三是创新招商模式。在开放招商过程中,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商会协会的桥梁作用,重点面向境外和沿海先进地区,灵活采取产业链招商、集群招商、以商招商、专题招商等模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和行业龙头企业来豫发展。四是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简化境外投资审批程序,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投资并购、承包工程、组织展览展销等,积极拓展国际服务市场。鼓励设立境外投资贸易服务机构,探索出口信贷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证等方式,为推动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部署,认真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等科技型、创新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制定省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和绩效考核办法,对达到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直接认定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生产性服务业服务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的产业化项目、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标准化体系等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探索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竞争的服务业市场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和指导目录,凡适合社会提供服务的,都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三是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研发、设计、应用等阶段特征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商圈融资等融资方式,研究制定利用知识产权、仓单、信用保险保单、股权等质押融资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市、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发行债券。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四是完善土地政策,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自营生产性服务业,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经依法批准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改造城镇低效用地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五是完善价格政策,建立完善主要以市场决定价格的生产性服务业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同价政策,对工业企业分离出的非核心业务用水、用气价格实行与原企业同价政策,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可申请开展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违规收费项目的清理和监督检查。六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自主创新,加强企业服务业态、模式和内容创新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维护企业利益。

 

  (四)强化载体培育。着眼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和竞争力,依托区域中心城市、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区域,充分发挥产业集聚、人才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等优势,优化功能布局,创新业态模式,推动产业融合,加快培育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载体。支持各地依托产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功能区。支持各地依托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加快吸引集聚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策划、研发创意、法律会计、经纪代理等企业和机构,增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综合服务功能,争取申建一批国家级服务业发展示范区。支持各地依托区位、交通、市场等优势,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具有区域中转、集散、分拨配送等功能的综合型和专业型物流园区,建设一批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研发设计、广告创意、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专业园区,尽快培育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势突出、支撑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载体体系,增强区域产业提速发展和转型升级综合服务能力。

 

  (五)培育优势企业和品牌。按照主业突出、特色鲜明、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标准,加快培育壮大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创新业态模式,支持以资源集成、服务集成为重点,增强企业服务资源集成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制造企业向制造服务企业转型,鼓励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增强顶层设计与系统服务集成能力,加快向行业系统服务集成商、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工程总包或研发项目整体服务商转型。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构建高端人才培养引进机制、产学研协同合作机制、多元研发投入机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深化组织创新,支持有实力的企业通过跨领域兼并重组、组建专业服务联盟等模式,实现规模化、集成化、网络化发展。深入实施品牌战略,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品牌创建、品牌开发和品牌运营,放大品牌增值效应,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实施生产性现代服务业人才工程,重点加强复合型领导人才、高层次企业管理人才和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采用期权、股权、成果有偿转让等激励方式,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先将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纳入我省境内外人才培训计划。立足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高校相关学科建设,鼓励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强化紧缺人才和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培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细则,抓好工作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落实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加强统计工作。加强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依据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建立完善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统计任务,建立健全部门资料共享和信息发布机制。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形势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强化督导考核。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建立完善生产性服务业考核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有关部门每半年向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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