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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制定修订8部省本级法规 大气污染防治在列
2017-06-09 21:45   民生大河报

本报讯1月1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良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今年我省拟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等8部省本级法规。 【回顾】去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6人次 修正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保障“二孩”政策落地,并适当延长产假;审议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为“母亲河”黄河防汛立法……这些关切民生的热点,都是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的重点。 刘春良在报告中提出,去年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共审议议题114项。其中,审议通过省本级法规项目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制定的法规12件;检查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29个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和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9项决定决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6人次,先后组织36人次进行宪法宣誓。 此外,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56件议案均已办结,其中25件议案所提立法建议列入了常委会立法计划。 【计划】今年拟制定修订8部省本级法规 刘春良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职业培训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及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等8部省本级法规。 另外,将扶贫开发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9部法规作为备选项目,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安排审议。开展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等31项立法调研。 【地方立法】今年计划审查批准30部地方法规 值得关注的是,去年,我省除郑州、洛阳外,15个设区的市首次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立法内容涉及环境卫生管理、生态城市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地方立法的质量如何?报告提出,这些地方法规“符合立法法精神,体现了地方特色”,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利法治保障。 刘春良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做好设区的市拟提请的30部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并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规范审查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工作流程,提高地方立法工作整体水平。 【监督】围绕民生加强监督继续听取“环保报告”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审议省政府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昨天,刘春良在报告中指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持续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监督,听取审议上一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就水污染防治法、气象法及有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记者还发现今年监督工作的一个“亮点”。刘春良表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突出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并组织预算法执法检查,“探索建立常委会预算审查在线监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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